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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记账行业分享几个税务常识

浏览数量: 0     作者: 本站编辑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22-05-16      来源: 本站

  1.一般纳税人注册时间不足一年,销售额不足500万元。他们能变成小规模纳税人吗?

  根据现行政策,在转让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普通纳税人可选择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转让登记。转让登记日前营业期不足12个月或4个季度的,按照月(季)平均应纳税额估算累计应纳税额。因此,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期间的月(季)平均应税销售额,估算12个月(4个季度)的应税销售额,以判断转让登记政策是否适用。

  2.一般纳税人如何扣除符合规定的收费电子发票?

  根据《关于印发收费公路收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公告》第四条第一款、第二款的规定:取得合格的收费电子发票后,普通增值税纳税人自开具之日起360天内登录省(区、市)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,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收费电子发票信息;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收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,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(二)(本期进项税额明细)所附资料中“经证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”相关栏目中填写

  3.如果一般纳税人搬迁,是否可以扣除相关增值税进项?

  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纳税人搬迁问题的公告》第一条规定:增值税普通纳税人因居住地、营业地点发生变化,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,但因税务登记机关变更需要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,在目的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,保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,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前未扣除的进项税额,允许继续扣除。

  4.普通纳税人在2019年3月有增值税销售额,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。现在他们开具补充发票。应如何选择税率?

 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,需要立即开具增值税补充发票的,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补充发票;增值税税率调整前,普通纳税人按原适用税率16%和10%开具的增值税发票,如发现发票错误需要补发,应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,再补发正确的蓝字发票。

  5.一般纳税人发票证明有哪些变化?

  根据《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公告》,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将扩大到所有普通纳税人。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发票(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,下同)后,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,查询选择增值税发票信息报扣,出口退税或代为退税;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并公布。自2019年3月1日起生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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