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竟顺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
  021-63830008 
     18917118988  
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 » 新闻中心 » 行业动态 » 个体工商优惠政策即将结束!还在犹豫不决吗?

最新动态

个体工商优惠政策即将结束!还在犹豫不决吗?

浏览数量: 21     作者: 本站编辑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22-12-30      来源: 本站

国家税务总局在12月12日的发布数据显示,近年来,我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税费政策支持力度。今年前十个月,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3285亿元。

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,今年1—10月,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3285亿元,预计全年4300亿元左右,随着“六税两费”减征政策进一步扩围至个体工商户,税费优惠政策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。

竟顺

但是眼看着就到年底了,个体户的很多优惠政策都即将到期了!像这种时候企业老板、财税人员都应该高度关注,后续政策是否会延续等一系列的问题。

1、首先就是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减免

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的公告中表明:在2021年1月1日—2022年的12月31日,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的优惠基础之上,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!

2、其次就是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

财政部在税务总局公告的2021年第12中表明:2021年1月1日—2022年12月31日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12.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3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

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中表明;2021年4月1日—2022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
2022年4月1日—2022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

4、月销售额15万以下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

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,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
现在申请注册个体工商户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!只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,完税之后就可以合法提现到法定经营者的个人账户。部分地区还允许申请核定征收,目前在我国西部大开发地区、少数民族地区、革命根据地都有国家大力支持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,企业老板可以通过注册园区的方式,以个体户或个独的名义,在地方园区进行实际上的经济业务,享受地方个税核定,综合税率只需要3%,即可完税提现。


联系我们